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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夯施工工序
①清理并平整施工場地;②標出主夯夯點位置,并測量場地高程;③起重機就位,使夯錘對準夯點位置;④測量夯前錘頂(定點標記)高程;⑤將夯錘吊到預定高度,待夯錘脫鉤自由下落后,放下吊鉤,測量錘頂定點高程,若發現因坑底傾斜而造成夯錘歪斜時,應及時將坑底整平;⑥重復步驟⑤,按設計規定的夯擊次數及控制標準,完成一個夯點的夯擊;⑦重復步驟3~6.完成主夯全部夯點的夯擊;⑧用推土機將夯坑修平,并測量場地高程;⑨按上述步驟完成副夯,最后用低能量滿夯,將場地表層松土夯實,并測量夯后場地高程。
要求和檢測強夯前,試驗檢測土的顆粒分析、液限、塑限、最佳含水量、最大干密度,必要時還要測定CBR值,及時測定試驗段的當天含水率;開夯前檢查夯錘重和落距,以確保單擊夯擊能量符合設計要求;
在每遍夯擊前,對夯點放線進行復核,夯完后檢查夯坑位置,發現偏差或漏夯及時糾正;按設計要求檢查每個夯點的夯擊次數和每擊的夯沉量;
主夯夯擊完成后,應檢測夯坑深度、夯點間距和處置寬度;檢查強夯施工記錄,基礎內每個夯點的累計夯沉量不得小于試夯時各夯點平均夯沉量的95%,合格后方可填平;
滿夯后,對場地進行平整和壓實,達到規范要求的各項指標,并測量高程,填寫地面標高變化;滿夯結束7d后,在每500m一1000m2面積內任定一處,從夯擊終止時的夯面起,每隔0.5m~lm取土樣測定土的干密度,力學及物理等指標,以消除濕陷性為原則,即測得濕陷性系數應小于0.015;
當需要采用靜力觸探等方法測定強夯土的承載力時,宜在地基強夯結束一個月后進行;根據試驗和測試結果,應對不合格處進行補夯,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,以達到試夯或設計規定的指標。